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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26年前骗汇案现关键新证据 当事人提交最高法申请再审

近日,江西省吉安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彭江海向媒体反映,其涉及的1999年骗购外汇案件出现重大新证据。2023年,彭江海获得关键证人林某的书面证词,否认原审判决中的关键指控,目前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再审。

案件回溯:从企业经营者到“骗汇案首犯”

1998年,彭江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吉安市公安机关调查。据公开资料显示,案件涉及通过虚假单证骗取外汇,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参与骗汇行为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进一步将其列为赣州、吉安两地骗汇案件的“首犯”。彭江海坚称,其从未参与赣州相关业务,两地案件并无关联。

核心争议:关键证人推翻原证词

原审判决中,证人林某的证言是认定彭江海“明知单证虚假”的重要依据。林某曾称,1998年4月在广州交易会期间与彭江海洽谈代理进口业务。但彭江海及其辩护人多次辩称,其当年未前往广州,更未与林某接触,但法院未予核查。

2023年底,彭江海在广东汕尾找到林某,并获得其书面声明。林某明确否认与彭江海有过会面。这一新证据成为彭江海申诉的关键依据。

申诉历程:二十余年寻求翻案

自1999年判决生效后,彭江海持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,认为原审证据不足、程序存在瑕疵。其申诉焦点包括:原审认定的“首犯”身份缺乏事实依据;关键证人证词真实性存疑且未当庭质证;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核心事实。

法律视角:新证据是否符合再审条件?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若新证据足以动摇原审事实认定或证明程序违法,法院应启动再审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林某的新证词直接否定原审关键证据,可能影响案件定性。目前,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尚未就申诉作出公开回应。

社会关注:司法公正与历史遗留案件

此案因时间跨度长、证据反转引发公众关注。彭江海表示,希望司法机关依法审查新证据,还其清白。此案进展也引发对历史案件中证据审查程序的讨论。彭江海案的新证据能否推动再审,仍需司法机关依法审查,司法机关不应成为司法公正的“绊脚石”。公众期待在法治框架下,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事实与时间的检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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