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北省康保县屯垦镇西井子村村民张先生反映,其名下房产及宅基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至他人名下,历经30余年行政诉讼、信访仍未彻底解决。该事件涉及多部门权属纠纷及法院审理程序问题,引发公众对基层产权保护的关注。
房产被莫名过户 信访诉讼陷入循环
据张先生陈述,1985年其在康保县桥东南头道巷11号购得房院,翻修后开办旅馆并办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等手续。1987年,该房产经公证出租给同村村民贾某,但此后他发现房产及宅基地被登记至戈某、贺某名下。
自1993年起,张先生先后向张家口市、河北省及国家信访部门反映问题,并提起行政诉讼。2010年5月,张先生向康保县法院提起房产确权诉讼,但因诉讼主体资格问题,法院多次驳回其诉求。至2011年10月,他共收到5份判决书,均未能胜诉。2013年8月,张先生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,但房产此前已遭人为焚毁,仅剩空地;因宅基地使用权未落实且通道被堵,无法重建。
跨县审理未解纠纷 执行环节再遇阻滞
2017年2月,张先生就土地使用权问题再次起诉至康保县法院,但案件拖延两年未开庭。2018年12月,张家口中院裁定将该案移交沽源县法院审理。2019年6月沽源法院立案,同年9月以“非本集体成员”为由驳回其诉求。2020年4月,张家口中院二审认为,争议地块地类为“集体建设用地”,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县政府有权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发证。最终,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,责令康保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张先生的申请作出行政行为。
同年12月,沽源法院受理其强制执行申请,据张先生陈述,在拿到终审判决书后,其先后两次向沽源县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,但至今无进展。据其描述,相关部门多次要求其辗转于居委会、土地局、房管局、发改委、东关村委会、青龙村委会、康保镇政府、司法局、自然资源局之间协调,问题始终未解决。
张先生提到,2009年上访期间,康保县公安局曾以“配合处理”为由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关押三个多月。他希望上级部门介入调查,诉求包括:拆除周边违建,恢复出入通道;办理土地使用证;赔偿30年维权产生的交通、误工及精神损失费用。截至发稿,康保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尚未公开回应。
事件折射基层产权保护难题
该案暴露出历史遗留产权纠纷中,权属确认、程序衔接及执行效率等问题。目前,张先生仍在等待相关部门对其诉求的进一步回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