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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踪报道:浙江翔盛集团股东纠纷案11年未决 数亿资产处置引争议

事件背景2010年,湖南企业家晏某应浙江翔盛集团总裁沈某邀请,以“借款1000万元入股”为条件,参与筹建广西南方林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方公司”)。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,翔盛集团持股66.75%,晏某持股13.25%(含借款1000万元及自有资金325万元)。然而,合作不久后,晏某指控沈某及翔盛集团存在抽逃资金、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,导致双方纠纷持续11年,至今未获解决。

一、抽逃资金与资产侵占争议

晏某提供的材料显示,南方公司成立仅15天,翔盛集团即从公司账户转出4000万元注册资金。此后两年内,晏某称沈某通过关联交易、挪用资金等方式,累计转移公司资金逾7500万元。按股权比例计算,晏某认为其个人权益损失近千万元。

此外,晏某指出,南方公司6万亩成熟林、账户资金及公司车辆等资产被私自处置,但翔盛集团及沈某未就资金去向向股东作出说明。2012年后,公司长期未召开股东会,晏某作为股东无法获取财务报告,亦被排除出管理层。

二、司法程序中的争议点

1. 股权冻结与执行标的争议

2015年,翔盛集团以“借款合同纠纷”为由,将晏某诉至杭州市萧山区法院,要求其偿还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,并将其持有的1325万股权转入翔盛集团名下。晏某辩称借款合同关键条款遭篡改,申请司法鉴定,但未获法院支持。

法院最终判决晏某还款,并冻结其名下全部股权。晏某质疑,冻结的股权价值远超债务金额(按当时评估,股权价值约7075万元),涉嫌超标的查封。此外,法院至今未正式送达查封全部股权的裁定书,仅提供复印件。

2. 破产拍卖程序存疑

2022年,法院裁定南方公司资产价值5.34亿元。然而,2024年5月,翔盛集团持有的南方公司8175万股权(对应66.75%股份)以1.19万元价格拍卖成交。按此折算,南方公司整体估值不足2万元,与资产评估价值严重不符。晏某认为,拍卖程序存在瑕疵,导致其股权价值被严重低估。

3. 执行期限问题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7条规定,法院查封财产后应在6个月内处置。但晏某的股权被冻结长达10年,远超法定期限。

三、案件进展与司法监督

目前,晏某已向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执行监督申请,请求对拍卖程序、股权冻结合法性等问题进行审查。

四、事件核心争议

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

资金去向:翔盛集团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、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?

司法程序:股权冻结是否超标的?拍卖程序是否合法?执行期限是否违规?

股东权益:晏某作为股东,是否被剥夺知情权、管理权?

结语

这起历时11年的纠纷,涉及数亿元资产归属,至今仍未尘埃落定。案件折射出民营企业治理中的股东权益保护难题,以及司法执行程序中的规范性问题。目前,事件暂无新进展,后续走向取决于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审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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